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跨合配售电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用电业务和行政服务(项目编号:GXTZ-ZB-2024第(31)号)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改:
1、原项目名称:“广西跨合配售电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用电业务和行政服务”,现更改为:“广西跨合配售电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用电业务和行政服务”;
2、原合同付款方式:合同款分九期按季度支付
第一期付款时间:合同签订15日内
支付条件:1.本期请款函,2.增值税专用发票,3.服务方案,4.合同,5.项目服务质量考评表
支付比例:合同价款12%
第二期付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满4个月
支付条件:1.本期请款函,2.增值税专用发票,3.服务方案,4.合同,5.项目服务质量考评表
支付比例:合同价款12%
第三期付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满7个月
支付条件:1.本期请款函,2.增值税专用发票,3.服务方案,4.合同,5.项目服务质量考评表
支付比例:合同价款12%
第四期付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0个月
支付条件:1.本期请款函,2.增值税专用发票,3.服务方案,4.合同,5.项目服务质量考评表
支付比例:合同价款12%
第五期付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3个月
支付条件:1.本期请款函,2.增值税专用发票,3.服务方案,4.合同,5.项目服务质量考评表
支付比例:合同价款12%
第六期付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6个月
支付条件:1.本期请款函,2.增值税专用发票,3.服务方案,4.合同,5.项目服务质量考评表
支付比例:合同价款12%
第七期付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9个月
支付条件:1.本期请款函,2.增值税专用发票,3.服务方案,4.合同,5.项目服务质量考评表
支付比例:合同价款12%
第八期付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1个月
支付条件:1.本期请款函,2.增值税专用发票,3.服务方案,4.合同,5.项目服务质量考评表
支付比例:合同价款12%
第九期付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4个月
支付条件:1.本期请款函,2.增值税专用发票,3.服务方案,4.合同,5.项目服务质量考评表
支付比例:合同价款4%
现更改为:
“合同付款方式:合同款分五期支付
第一期付款时间:合同签订15日内
支付条件:1.本期请款函,2.增值税专用发票,3.服务方案,4.合同
支付比例:合同价款25%
第二期付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满4个月
支付条件:1.本期请款函,2.增值税专用发票,3.服务方案,4.合同,5.第1-3个月工作质量考核表
支付比例:合同价款25%
第三期付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满7个月
支付条件:1.本期请款函,2.增值税专用发票,3.服务方案,4.合同,5.第4-6个月工作质量考核表
支付比例:合同价款25%
第四期付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0个月
支付条件:1.本期请款函,2.增值税专用发票,3.服务方案,4.合同,5.第7-9个月工作质量考核表
支付比例:合同价款15%
第五期最终结算支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2个月
支付条件:1.最终结算请款(或退款)函,2.增值税专用发票,3.第10-12个月工作质量考核表
支付比例:合同价款10 %”
3、原开标时间:2024年2月4日下午15时00分,现更改为:2024年2月20日下午15时00分。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