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tz-zb-2021第(128)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一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大飞越食品配送中心
供应商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古沙路13号
综合折扣率报价: 2%
供应商二名称:广西来宾市全少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来宾市龙湾路208号裕达新世纪b区4号楼石缘路155号二楼阁楼
综合折扣率报价: 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需求:通过竞争性磋商选择2家供应商,负责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蔡志峰、陶孟昀、梁永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的标准费率基础上下浮 20%;成交金额30万元(含)以下执行标准费率,服务费由代理服务机构向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捌仟捌佰肆拾肆元整(¥8844.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所有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天博网页版登录界面(中国)官方网站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公告媒体查询:天博网页版登录界面(中国)官方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http://guangxi.chinatax.gov.cn/laibin/)。
3.磋商日期: 2021年3月29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维林大道417号
联系方式:15077233636
联系人:韦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天博网页版登录界面(中国)官方网站
地 址: 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
联系方式:18778052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裕清
电 话:18778052975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最终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兴宾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博网页版登录界面(中国)官方网站